产品说明书:
方法原理:
根据苏丹红等油溶性非食用色素的化学极性不同,通过展开剂在试纸上的展开距离不同来确定组分的存在。本方法适用于苏丹红(1、2、3、4号)等油溶性非食用色素的现场快速检测。
Ⅰ、Ⅱ、Ⅲ、Ⅳ号系列苏丹红对照品(用1mL乙酸乙酯溶解,即可使用),展开剂,毛细管(本品分成两半使用,用后乙酸乙酯洗至无色,晾干后反复使用)。
操作方法:
a.取约1g样品于5mL样品管中加入2~4 mL乙酸乙酯,充分混匀,提取1min,静置3min以上。
b.取一张层析纸,在端底向上约1cm处、平行相隔约1cm、用铅笔画出将要点样的+字线或五个小点。取1支毛细管沾取样品溶液的上层液,将其分别点在五个+字线上(样品溶液颜色较浅时,可在每次点样斑点挥干后重复点样),斑点直径控制在5毫米以内。另取四支毛细管分别沾取苏丹红1、2、3、4号对照液少许分别点在样品的原点上。
c.展开:取一个250mL以上的烧杯,加入约5mL展开剂,将层析纸(样品端朝下)插入展开剂中靠在杯壁上,待展开剂延层析纸向上平行展开至层析纸顶端约1厘米处时取出层析纸,观察结果。
结果判定:
a.在本实验条件下,如果样品在展开轨迹中出现斑点,其斑点展开(向上跑)的距离与某一对照液展开后的斑点距离相等、颜色相同或颜色虽浅却相近时,即可判断样品中含有这一色素。
b.如果对照物已经展开,而样品色斑在原处未动或展开的距离很小,表明这一色素为水溶性色素,可用水溶性色素检测试剂来判断其是食用的还是非食用的。
注意事项:
a.阳性样品应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加以确认;
b.检测的样品数量较多时,不必每张层析纸上都点对照液,可一次点几个样品,当展开过程中出现斑点后,再做加入对照液实验;
c.苏丹红对照液的点样量不要太多,以能够展现斑点而无拖尾现象为宜;
d.展开剂的使用应适量,液面高度应控制在斑点以下,展开过程中层析纸不能倾倒,每展一张层析纸最好更换一次展开剂;
e.样品展开时,烧杯上不要盖盖,以便于斑点的展开。当环境温度较低,斑点展开的距离较短;或环境温度较高,展开剂展开到层析纸一半距离不再往上展时,应重新操作并在烧杯上加盖物品;
f.如果对照物展开后全部堆积到展开前沿处或原点处未移动,说明试剂或操作有问题,应查明原因重新操作;
g.试剂质量控制:将苏丹红系列对照液在试纸上按产品说明展开,应明显区分出不同的展开距离,否则试剂不可再用。
保存条件与有效期:试剂避光常温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