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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 【2024年第22期】北京市丰台区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2  来源:丰台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北京市丰台区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
  关于近期丰台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

  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

  (2024年第二十二期)
 
  1、北京成寿寺红婆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红婆婆自选菜
 
  当事人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未设立食品安全员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予川湘(北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新川说自贡盐帮菜
 
  当事人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北京缘信诚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齐齐哈尔特色烤肉(方庄南路店)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 北京嗷嗷香餐饮有限公司第一分店
 
  招牌名称:老边饺子馆(新宫店)
 
  当事人未按规定处理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鱼来鑫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招牌名称:鱼你在一起(京盛时代购物中心店)
 
  当事人食品加工操作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北京望眼欲串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阿杰烧烤
 
  当事人未具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加工处理场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北京闻客香餐饮有限公司
 
  当事人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未设立食品安全员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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