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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蚌山区查处一起销售“特供酒”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1  来源:蚌埠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净化酒类商品销售市场,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销售“中央国家机关特供”酒的案件。
  为净化酒类商品销售市场,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蚌埠市蚌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办一起销售“中央国家机关特供”酒的案件。
 
  2024年11月,该局执法人员接消费者举报,在某批发部以720元价格购买2瓶“中央国家机关特供”酒(酒精度:53%vol,净含量:500ml),因打开外包装发现其中1瓶只有半瓶,酒瓶口已开启有被食用过,消费者投诉举报该商家。通过调查取证,该商家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被该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蚌山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采用多种形式加强“特供酒”的宣传,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提醒消费者一旦发现非法宣传、制售“特供”酒,积极举报商家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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