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经营过期食品违法行为
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自12月起
海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全市范围内
开展为期一个月的
清查经营过期食品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聚焦
重点对象
小食杂店、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便利店、生鲜门店以及超市等食品经营者。
重点品类
米面油、调味品、奶制品以及冷藏冷冻食品、短保食品等。
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和仓储场所等。
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食品经营者要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清理下架、销毁过期变质食品,加强食品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落实,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消费者若发现商家有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