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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修订烈酒相关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25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11月20日,立陶宛农业部通过官方公报发布3D-788号令,修订了烈酒生产、处理和商业展示技术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
   2024年11月20日,立陶宛农业部通过官方公报发布3D-788号令,修订了烈酒生产、处理和商业展示技术法规,将于2025年1月1日生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1)该法规的规定对立陶宛境内从事烈酒饮料生产、进口和销售的企业具有约束力,修订了部分酒类定义和描述;
  
  (2)法规中使用的常见过程概念,如加甜、混合等,农业来源的蒸馏乙醇等均应符合2019/787法规要求;
  
  (3)用于生产烈酒饮料的原辅料应符合欧盟和立陶宛法律法规要求,每家企业均应有经负责人批准的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说明书,须订明质量要求,每批次须由生产企业出具确认合规的文件。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e-tar.lt/portal/lt/legalAct/c5108016a70611ef90b5ee8931e5ce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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