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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酒!中山市东区街道查处一起销售“特供酒”违法行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中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日,根据市民提供的举报线索,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查获一起非法销售“特供酒”案件。
  近日,根据市民提供的举报线索,中山市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查获一起非法销售“特供酒”案件。
 
  经查,位于东区兴文路的某商行销售含有虚假内容的“五粮液专卖店特供酒”,且无法出示产品的进货来源凭证、检验报告等资料。经普法教育,该商行负责人对违法经营行为供认不讳,执法人员查明事实后,将案件移交东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对该商行进行处罚。
 
  为严厉打击制售“特供酒”违法违规行为,今年4月以来,市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全面启动打击制售“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通过成立工作专班、抓牢线上线下监管、广泛开展宣传引导、畅通消费者举报渠道等多管齐下,持续对辖区的酒类专卖店、批发商、超市、酒楼食店等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重点查看酒类包装上是否标有“内部特供”“专供酒”“特供酒”等虚假宣传信息,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是否到位,进销台账是否建立,是否存在假冒侵权、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确保酒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去向可循。
 
  截至9月,共出动执法人员330多人次,排查场所270多间次,开展抵制“特供酒”进社区、进商圈科普宣传活动11场次,有效震慑和打击销售“特供酒”违法行为,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共同举报、抵制“特供酒”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温馨提醒
 
  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对“特供酒”范围作出明确,并从六个方面严禁制售。在此,市市场监管局东区分局提醒广大商家要诚信经营,不制售“特供”“专供”“内供”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要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易相信商家虚假宣传和夸大其词的酒类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如在市面上发现有非法宣传、制售“特供酒”等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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