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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 【2024年第17期】北京市丰台区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处置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6  来源:丰台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关于近期北京市丰台区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餐饮门店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4年第十七期)。
  1、北京泊跃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永和大王(丰台东大街店)
 
  当事人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馋百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成都小厨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北京广和华仁居餐饮有限公司宋家庄分店

  招牌名称:护国寺小吃(宋家庄店)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北京海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人民公社大食堂(集美家具店)
 
  当事人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咏发食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咏巷炸鸡(金唐新光界店)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北京嵩奇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醉面(丰管路店)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7、北京夏虫与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立夏(西局店)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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