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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查获侵权白酒93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7-26  来源:包头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7月23日-24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对达茂旗、白云区白酒市场开展监督检查,查获多种类侵权假冒白酒93瓶,包括:青花 25汾酒 2瓶、纯柔老白汾酒 6 瓶、青花 20 汾酒 30 瓶、剑南春 14 瓶、茅台 11 瓶、天之蓝 6 瓶、海之蓝 8 瓶、五粮液 16 瓶,货值金额总计 6.93 万元。
  7月23日-24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对达茂旗、白云区白酒市场开展监督检查,查获多种类侵权假冒白酒93瓶,包括:青花 25汾酒 2瓶、纯柔老白汾酒 6 瓶、青花 20 汾酒 30 瓶、剑南春 14 瓶、茅台 11 瓶、天之蓝 6 瓶、海之蓝 8 瓶、五粮液 16 瓶,货值金额总计 6.93 万元。
 
  目前,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局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酒类产品时要从正规渠道购买,并留好票据和购物凭证,警惕非正规渠道推销的“价格便宜”“好喝”的酒类产品;不选择无中文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以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酒类。
 
  如不慎购买到假冒伪劣酒,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源:执法稽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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