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食药安办、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24年4月开始至11月结束。专项整治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及其肉类产品为重点,以生猪、肉牛、肉羊、肉鸡养殖及生产经营集中地区为重点区域,深挖肉类产品违法犯罪源头线索,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全链条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贵州省各级检察、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将紧密配合、分工协作,以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发现涉嫌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同时将案件同步抄送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综合开展法律监督;对作出不起诉的案件,依法移送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后及时回复检察机关。各地将依法严厉打击对家畜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加工病死畜禽、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畜禽肉以及肉类产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障肉类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 | 食品生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