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喝酒的朋友们看过来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
是一起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一起来看
案情简介
今年3月,蓬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与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对蓬安县瓶装白酒进行检查时,发现某店货架上的2瓶五粮液?浓香型白酒(酒精度:52%VOL,净含量:500ML),由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在该白酒外包装封口处贴有五粮液专用防伪标,防伪标处有036170727945、913273661680字样的数字。经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鉴定上述两瓶白酒为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产品。执法人员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扣押了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同时,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宣传了简单的辨别假冒伪劣商品的知识,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落实好进货验收和索证索票工作,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下一步,蓬安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等“傍名牌”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您
在购买此类产品时,应选择大型商场、超市、品牌专卖店等有正规渠道资质的经营场所,细心查看商品的包装、标签、防伪标识等是否清晰、完好,警惕低价陷阱,若不慎买到假冒伪劣商品或遇其它消费权益受侵害事件时,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