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日,以色列卫生部发布来自大豆的磷脂酰丝氨酸新食品成分指南,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
(1)磷脂酰丝氨酸的生产需符合良好生产卫生规范的卫生要求;
(2)磷脂酰丝氨酸成分要求。甘油酯≤2%,生育酚≤0.2%,植物甾醇≤0.028%;过氧化值≤0.5meq/Kg,总砷≤0.5mg/kg,铅≤0.5mg/kg,镉≤0.2mg/kg等要求;
(3)磷脂酰丝氨酸不得用于婴儿和幼儿食品或特殊食品,只允许在部分食品中使用,其最大添加量如下表所示。标签上的成分列表中必须标记成分名称“大豆磷脂酰丝氨酸”。
食品种类 | 最大限量mg/100ml |
牛奶、牛奶替代品 | 20 |
不同口味或发酵的乳饮料 | 41 |
酸奶、调味酸奶、酸奶饮料 | 40 |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gov.il/BlobFolder/policy/fcs-phosphatidylserine/he/files_databases_fcs_regulations_fcs-Phosphatidylserin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