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守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针对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其他省份预制菜生产企业使用槽头肉冒充五花肉问题,3月16日至17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使用猪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现场重点检查原料猪肉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是否使用槽头肉过期肉回收肉、生产过程是否存在“两超一非”,即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是否开展出厂批批检验等重点内容,并核实猪肉“浙食链”上链情况。
去年我省出台了全国首个食品安全追溯地方法规《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规定》,已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衢州市全面应用“浙食链”推进猪肉全链条数字化改革,打通屠宰场、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配送企业、餐饮企业、学校食堂、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要节点,实现全市范围内全链条猪肉产品票证电子化流转,确保上市猪肉票据(电子)齐全规范,保障猪肉产品源头可溯、安全可控。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以猪肉为原料的肉制品、速冻食品等生产企业42家,小作坊129家。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使用的原料猪肉均已“上链”,未发现采购未经检验检疫合格原料肉、使用槽头肉过期肉回收肉作为食品原料进行加工等情况。但检查中发现个别生产单位存在健康证换新后未及时上墙公示、加工车间内有个人物品、仓库内分区存放不规范等19个问题,均已责令整改到位。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猪肉生产加工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我市肉制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