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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泸州“6·12”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7  来源:四川公安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强化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引导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四川公安对去年以来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进行了梳理,并筛选出五起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其中,食品领域案例1起。
  为强化典型案例警示作用,进一步引导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四川公安对去年以来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进行了梳理,并筛选出五起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其中,食品领域案例1起,如下:
 
  泸州“6·12”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
 
  【基本案情】2023年8月,泸州市公安机关侦破“6·12”特大假冒注册商标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了制假、仓储、销售窝点18处,现场查获涉军“特供”品牌白酒699瓶、假冒四川知名品牌白酒3000余瓶。经查,以犯罪嫌疑人王某、熊某义为主的犯罪团伙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经权利人许可情况下,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买大量包材及制假基酒,灌装生产假冒四川知名品牌白酒,通过联系下级经销商对外销售牟利。以犯罪嫌疑人金某文、聂某旺为主的犯罪团伙,以同样方式灌装生产假冒印有“中央军委办公厅”“人民大会堂”等字样的“特供”品牌白酒,通过网络销售平台对外销售牟利。两个团伙之间互为利益关系,共享制假原料和各类包材,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典型意义】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冒用中央和国家机关、人民军队名义,以低档白酒灌装、勾兑生产、销售所谓“特供”“专供”等假酒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党政机关、人民军队形象。公安部将此类犯罪作为“昆仑”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该案的成功侦破彻底斩断了打着党政机关、人民军队“特供”“专供”制售假酒的“产供销”犯罪链条,切实维护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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