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移动支付技术的普及,自动售卖机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零售形式,以其方便、自动化和低成本的优势,广泛设置在大街小巷,并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
自动售卖机的运营商
是否办理、张贴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自动售货机的食品
是否过期、质量是否合格?
这些疑问的背后
反映自动售卖机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
不仅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正式启动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暨“春雷行动”,邛崃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行动要求,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重点环节,强化安排部署,实施有力打击,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近期,查获一起自动售卖机销售过期食品案。
近期,我局执法人员对邛崃市文君街道临街的一台自助售卖机进行现场检查,截至检查时该自助售卖机中在售的“娃哈哈?苏打水饮品(无汽)”商品共有7瓶,其商品外包装标签显示有:娃哈哈?苏打水饮品(无汽) 净含量350ml 保质期12个月 生产日期(批号)20221010等内容。
据了解,该自助售卖机由成都某物联科技公司投放运营。该公司在邛崃区域共投放了3台自助售卖机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经查明,涉嫌超过保质期的商品2023年10月9日到达保质期限,截至检查时,共销售了8瓶已超过标显保质期的涉案商品,自助售卖机中还有7瓶上述商品待售。
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目前该案还在调查中。
“铁拳”行动和“春雷行动”既是市场监管部门的传统品牌、响亮名片,又是市场监管全年的重点工作,更是辖区群众高度关注的民心工程,今年,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将围绕重点民生领域开展违法行为整治,为守护市场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