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惠州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21年3月,惠州市成功获广东省食安委授予“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同年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申报工作,于2022年8月成功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列入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惠州市全面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惠州市以此为契机和抓手,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今年以来
惠州市市场监管局
高度重视打击食品犯罪工作
狠抓责任落实,采取多项举措
加强行刑衔接
有效打击了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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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当前我市食品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和安全形势,积极会同公安机关、农业农村等部门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进行全面排查,全方位、多渠道广泛搜集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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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食品犯罪案件侦办,坚持“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原则,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净化食品安全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昆仑”“铁拳”“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执法行动,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连续破获生产伪劣酒水等一批在全省有影响力的食品典型案件。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侦破食品案件2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5人,刑事拘留40人,捣毁团伙11个,涉案金额六百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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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普法宣传,以多种形式、多个角度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以案说法、以案说安”宣教活动,狠抓普法工作落实;鼓励举报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线索,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为惠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