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11月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第四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以来,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狠抓党政同责,坚持严字当头,紧盯重点领域,强化安全监管,不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全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出实招。酒泉市委、市政府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强化上下联动,将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作为保障食品安全重要任务。通过市级领导带头包保A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率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形成良好示范效应;2036名市县乡村四级党政领导干部形成了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的习惯,累计开展督导10.2万次,开展工作督查3112次,督导发现问题2102条。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市15386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完成精准分级、层级对应等工作,坚持每周通报督促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企业主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的意识得到明显加强。通过抓住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食品企业负责任的“关键少数”,推动形成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严格过程监管,筑牢食安新防线。全面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户一档”管理要求,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和食品药品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三小食品”依法全面登记建档。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管控,聚焦豆芽、豆腐、食醋、食用植物油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指导农批市场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从产到销”亮证,推动落实质量控制措施;实施餐饮质量提升行动,对学校食堂和校外托管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持续开展倡导文明餐桌系列活动,落实“阳光菜单”“红黑榜”“N-1点餐”等十项监管措施,下大力气制止餐饮浪费。持续强化食品相关产品事中事后监管,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年度内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近三年无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的情况。
强化数字引领,科技赋能提效率。积极推进“传统监管”向“智慧监管”转型升级,1.4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接入“陇上食安”智慧监管平台,入网餐饮单位实现后厨直播1100家,让外卖“点得放心、吃得安心”;建设“酒泉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平台”,实现五大数据库互联共享,形成日常监督检查—数据分析归集—问题整改落实全过程闭环管理,打通不同平台之间的数据壁垒。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物联技术等前沿应用,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码”监管,通过承诺达标合格证在基地出具、市场查验及经销商和批发商二次开具、消费者和使用者扫码查询等多个生产经营场景下的综合运用,实现了食用农产品全程信息化管理,全市有1580家供应商接入追溯平台。
巩固共治格局,引领食安新时尚。构建“食责险+有奖举报”食品安全风险防护网,探索建立“监管单位+保险公司+商户”模式,引导全市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全市共有2130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投保,投保任务完成率达到106%,累计保费176.2万元,保额达到12.5亿元,充分发挥了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作用。同时将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2023年落实食品安全举报奖励8起,兑现举报奖金4000元,不断增强食品安全违法的社会约束力。充分发挥微信、网站等平台作用,创新食品安全宣传形式,通过抖音号、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发布创城宣传信息、动漫及视频400余条,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开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知晓率满意度测评小程序,以问卷调查、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提升创建工作知晓率和满意度,全市共有10万余人参与了线上问卷调查,切实提升了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感和满意度,形成了食品安全共治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