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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沙尼亚拟修订食品中允许使用的萃取剂及最大使用量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2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3年11月16日,爱沙尼亚农业部发布23-1501/01号文件,拟修订食品中允许使用的萃取剂及最大使用量法规。
   2023年11月16日,爱沙尼亚农业部发布23-1501/01号文件,拟修订食品中允许使用的萃取剂及最大使用量法规。意见征集反馈期2023年11月30日。主要内容为允许2-甲基四氢呋喃在油脂等产品生产中作为萃取剂使用,其在食品中最大残留量如下表所示。

萃取剂名称

使用范围

最大残留量(mg/kg)

2-甲基四氢呋喃

脂肪、油脂及可可脂

1

脱脂蛋白质产品和脱脂面粉

10(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豆制品中为30)

脱脂谷物胚芽

5

调味料

1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elnoud.valitsus.ee/main#Tdgori6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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