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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项目暨省级初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1-21  来源:许昌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11月17日下午,许昌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项目暨省级初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市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申保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11月17日下午,许昌召开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示范引领”项目暨省级初评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推进会,市食安委部分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市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申保刚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与会单位汇报了目前承担的“示范引领”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就“示范引领项目”工作,会议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新版《评价细则》总分为120分,“示范引领”项目占分就高达45分,事关我市创建成败;各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认真研究、创新施策,深入挖掘总结,认真打造许昌亮点特色,确保在验收中多得分、得高分。二要要明确目标,整改提升。11月23日前,各单位要将佐证资料电子版、自查得分情况等信息报送至市食安办。市食安办要组织有关专家及时进行评定,提出改进意见,完善整改提升。三要强化沟通,形成合力。要不等不靠,主动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加强与兄弟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做好省级初评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及时整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剖析原因,实施全面整改;同时按照新版《评价细则》,及时查漏补缺,完善提升。二是举一反三。要端正工作态度,正视问题不足,对于没有检查到的点位,也要按照问题清单和《操作指南》标准规定,认真自查自纠,对标达标。三是强化宣传。我市创建知晓率仅为64.1%,距离国家85%的工作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我市创建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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