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文荣福旺餐饮店(招牌名称:那些年铁锅炖)
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舜怡浓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解忧爷爷脏摊麻辣烫)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3
北京克纳斯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顺义分公司(招牌名称:星巴克服务)
存在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4
北京甜客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甜客sweet)
存在未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5
北京牛山德云小吃店(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6
北京海杰餐厅(招牌名称:安徽板面)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7
北京蓝香月裕饭庄(招牌名称:石锅鱼)
存在加工制作人员未严格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8
北京市顺义区南彩镇张素兰商贸中心(招牌名称:水煮肉)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