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驻布鲁塞尔记者报道,欧盟近日发布有关修改关于欧盟进口食品紧急管控措施的2019/1973号规定的通知。具体的是,欧盟正式将越南方便面从附录II(必须出示食品安全证书和接受边境口岸检查)转入附录I(无需出示食品安全证书,边境检查频率为20%)。
2022年1月1日,欧盟对越南米粉、米线、粉丝实施进口管控规定。仅六个月后,越南驻比利时兼驻欧盟经济商务处成功说服欧盟将越南米粉、米线、粉丝从需要补办食品安全证书的清单中删除,18个月后将越南方便面从附录II转入附录I。这体现了越南工贸部在食品安全监管和支持企业方面的巨大努力。
越南驻比利时和驻欧盟商务参赞陈玉君表示,欧盟仍对越南方便面实施口岸检查频率为20%的规定,如果在2023年下半年,越南出口到欧盟的方便面出现违反欧盟食品安全规定的情况,口岸检查频率将提升至50%,并将其重回附录II。因此,越南方便面出口商必须严格遵守欧盟法规,切实做好食品安全规定,考虑在信誉良好的实验室进行自愿检测措施。
另外,根据2019/1973号规定,越南甜椒仍在附录I中,边境口岸检查频率为50%。秋葵和火龙果在附录II,检验频率分别为50%和20%。(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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