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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洛哥发布向摩出口食品的机构注册法令草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23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3年5月17日,摩洛哥农业、海洋渔业、农村发展和水及森林部发布G/SPS/N/MAR/99号通报,通报关于向摩洛哥出口食品的机构登记的第466-23号法令草案。
   2023年5月17日,摩洛哥农业、海洋渔业、农村发展和水及森林部发布G/SPS/N/MAR/99号通报,通报关于向摩洛哥出口食品的机构登记的第466-23号法令草案。草案主要内容包括:
 
  (1)法令草案是执行1432年9月7日第2-10-473号法令的一部分,该法令是为了适用关于食品安全的第28-07号法律的某些规定,特别是第48和75条。第48条规定,根据第28-07号法律第4条的规定,为了确保进口到摩洛哥销售的初级产品、食品或动物饲料必须对人类或动物生命或健康安全,上述产品的进口商必须确保其对人类或动物生命或健康安全。第28-07号法律规定,上述产品或食品的进口商在进口前必须确保该产品或食品:来自不受卫生或植物检疫限制的国家、地区或区域;符合上述法令规定的卫生和健康要求以及其他针对该产品或食品的法规;来自已建立HACCP自我检查系统或同等系统的机构或公司;附有出口国主管当局对该产品或食品的具体规定所要求的文件或其他证书,特别是证明其符合现行法律,对人类或动物生命或健康是安全的。
 
  (2)为了使进口商能够履行上述义务,该法令草案规定在国家食品卫生安全局(ONSSA)建立一个电子平台,向摩洛哥出口这些产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机构将在该平台上登记,以便将其投放到国家市场。该命令草案规定了ONSSA对向摩洛哥出口食品的外国机构进行登记的条件和方式,以简化进口合格控制的操作,更好地保护人类健康,加强摩洛哥消费者的信息和食品的可追溯性,防止食品欺诈,并确保上述产品来自注册机构,符合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保证卫生安全的标准。
 
  (3)草案规定了:向摩洛哥出口食品的机构的登记方式,这些机构列在本法令草案附件三中,其登记需要其设立国负责食品安全的主管部门的验证;向摩洛哥出口食品的机构的登记方式,这些机构不在本法令附件三中列出,其登记不需要其设立国主管部门的验证;以及撤销登记的条件。
 
  该法令拟于2024年1月1日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eping.wto.org/en/Search?viewData=%20G/SPS/N/MAR/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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