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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3年第2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09  来源:顺义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卓越超然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晋味饼屋)
 
  存在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空港永顺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西域美食老马食府)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3

  美好食客(北京)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一草一木)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4

  北京尚阁商贸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鸡蛋灌饼)
 
  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5

  北京天益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虎坊桥小伙烤肉)
 
  存在未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供稿:餐饮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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