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巨龙市监所在“春雷行动2023”整治知识产权领域侵权假冒行动中,查获了一起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案情回顾
执法人员在对辖区酒类市场专项检查过程中,发现一家酒类经销商经营有“中国人民解放军专用酒”,并在包装上印有“军中茅台”字样,且售价远低于正品茅台酒市场价,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关注。当事人现场不能出示上述商品的购进票据、资质证明等,执法人员立即采取行动,对其涉嫌侵权的商品进行查封,对该经销商进行立案调查,并联系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办工作同志进行鉴定。
经调查,发现上述商品并非正规渠道购进,且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经过进一步的检验,该酒品的质量也存在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经销商承认了其行为的错误,并主动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