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变更大麻进口条件的有关修正案,内容如下:(1)生根的插条可以与叶子一起进口。(2)可以进口的植物材料生长插条须接受生物安全官员的检查,以验证生长插条未被污染或感染。(3)包装必须干净、新、牢固、坚固且防虫。(4)植物材料必须标有植物学名称(属和种)。(5)大麻属苗木只能通过空运进口。(6)进口商必须在货物抵达澳大利亚之前向入境检疫机构提交苗木进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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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ViewElement/Element/WhatsChangedNotice?elementPk=205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