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8期通告,通报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方便食品4大类7批次食品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超限值的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西安脍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自制),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旬邑豳池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市高陵区周家综合商店销售的标称西安格格净化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秦麓山泉牌秦麓山泉(饮用纯净水),1批次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清涧县京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张京风+图形+拼音牌油茶,1批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如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中规定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2,m=10,M=102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0,m=0CFU/mL。自制的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是餐饮场所未按要求在加工过程中对环境、人员等卫生条件严格管控,或者和原材料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控制不当等有关。桶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碗托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窑洞干羊肉剁荞面馆销售的碗托,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使用该添加剂。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食品分别检出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问题,分别为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市西二环分公司销售的鲜鱿鱼,1批次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小寨西路分公司销售的豇豆,1批次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