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辖区内某小学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仍在营业的违法行为。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连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到柳州开展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工作调研,柳州市委市政府领导、柳江区委区政府领导也根据“两个责任”包保工作要求,深入挂点学校、企业开展食品安全经营主体督导工作。在此情势下,柳江区某小学在食品经营许可证在过期超过两个月的情况下仍继续营业。
自去年12月中旬起,柳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就已多次催促该校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申请延续该学校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在执法人员到校检查前,该校负责人未提交申请延续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材料。
鉴于该学校食堂在原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且未取得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提供餐饮服务,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柳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学校食堂进行查封并立案调查。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