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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答复|立案调查期间发现当事人又有新违法行为是否可并案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2-01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关于咨询:执法办案机关在食品生产违法案件立案调查期间,又发现当事人有新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办案机关是并案处理,还是对新的违法行为另行立案来处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
  问:
 
  你好!请问执法办案机关在食品生产违法案件立案调查期间,又发现当事人有新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办案机关是并案处理,还是对新的违法行为另行立案来处理?
 
  答:
 
  建议并案处理合并处罚。执法实践中保障相对人权益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工作的顺畅、及时、便利是非常重要的。
 
  回复部门:执法稽查局 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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