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欧盟官方公报消息,2023年1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2023/114号条例,延长噻嗪酮等12种活性物质的批准期限,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第三天生效。
据条例,精2甲4氯丙酸(Mecoprop-P)、吡唑醚菌酯(Pyraclostrobin)、代森联(Metiram)和噻嗪酮(Buprofezin)的批准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31日。
氟酰胺(Flutolanil)、氟啶胺(Fluazinam)和缩节胺(Mepiquat)的批准期限延长至2024年2月29日。
苯并烯氟菌唑(Benzovindiflupyr)的批准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2日。
环氟菌胺(Cyflufenamid)、磷化氢(Phosphane)、甲磺隆(Metsulfuron-methyl)和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的批准期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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