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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江县查获一经营无检疫合格证明猪肉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1-04  来源:天府记市微信号
核心提示:1月1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中江县柏树乡综合市场检查时,发现张某猪肉销售摊位上销售的鲜猪肉无“检疫检讫印章”,其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所销售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1月1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在中江县柏树乡综合市场检查时,发现张某猪肉销售摊位上销售的鲜猪肉无“检疫检讫印章”,其现场未能向执法人员提供所销售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经初核,张某所销售的猪肉约800斤,均未检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禁止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张某所销售的猪肉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近来,该局紧盯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监管领域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易发高发情形,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压力最大”等突出问题,加大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全链条监管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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