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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遏制“食金之风”!泸州市开展餐饮环节违规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07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违规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餐饮环节违规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为贯彻落实《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2〕1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环节违规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餐饮环节违规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01
 
  一是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网络交易平台等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全面加强自查。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含金银箔粉的食品,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02
 
  二是严格网络交易监管。
 
  网络交易平台应严禁入网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加强对“含金银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银箔粉”的网络交易监测,及时采取下架等处置措施。
 
  03
 
  三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规制售含金银箔粉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等行为。
 
  04
 
  四是加强科普宣传和舆论引导。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倡导科学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各界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科普小知识: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粉食品在市场上出现,成为消费噱头,存在食品安全风险。根据我国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信息来源:食品经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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