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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熏蒸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0-30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核心提示:有网友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信箱”咨询“粮食熏蒸”相关问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进行了答复。
石家杰同志:
 
  您好!10月5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粮食熏蒸”相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粮油储藏技术规范》(GB/T?29890-2013)有害生物控制基本要求,有害生物控制应遵循“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控制措施应符合安全、卫生、经济、有效的原则。基本无虫粮,粮温不超过15℃的一般虫粮,应加强检测,做好防护工作,不需进行杀虫处理;粮温15℃以上的一般虫粮,应在15天内进行除治;严重虫粮应在7天之内进行除治;危险虫粮应立即隔离并在3天内进行彻底的杀虫处理。应尽可能减少储粮化学药剂的使用,加强有害生物综合防治、绿色防控。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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