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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熏蒸作业时间的答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9-26  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核心提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关于谢军同志来信的答复(熏蒸作业时间)。
谢军同志:
 
  您好!8月29日您在我局“局长信箱”咨询“熏蒸作业时间问题”的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磷化氢熏蒸技术规程》(LS/T?1201-2020)15.4.1规定,“磷化氢熏蒸杀虫时,每人每次不应超过30min,每人每天不应超过2次。”这里的熏蒸次数不直接涉及熏蒸仓房的数量。限制熏蒸作业时间、频次主要是出于对作业人员安全和健康考虑。现实中,以高大平仓房为例,单人30分钟内进出多个仓施药难以操作;如进行仓外投施熏蒸药剂的方式,在保证安全和操作可行的情况下,可以多仓同时施药。
 
  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全仓储与科技司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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