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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崂山区:未按规定定期清洗餐饮服务设施设备被罚50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19  来源:崂山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近日,青岛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面馆进行检查,发现该面馆加工区内设施及设备油腻严重,卫生脏乱差。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整改到位。
  案件曝光
 
  近日,青岛崂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面馆进行检查,发现该面馆加工区内设施及设备油腻严重,卫生脏乱差。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整改到位。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加工区内的吸排油烟设备及冰箱顶部仍污垢不洁、油腻严重,设施设备卫生仍存在脏乱差的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定期清洗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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