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古城店(下称“当事人”)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544.5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北京物美超市有限公司古城店经营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有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8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44.5元。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