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5期)涉及镇江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在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宁丰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生产日期为2021-11-10。
(二)核查处置情况。镇江市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11月24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宁丰水产经营部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12.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5112.5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处罚〔2022〕00049号。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