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以下简称“当事人”)因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被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千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 年4月20日,对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开展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上海联华永昌超市有限公司白玉店于2022年3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以明码标价4.40元/袋对外销售“乌江牌 全型榨菜块 300G”,但当事人实际以5.80元/袋进行商品结算。涉案期间,共销售上述商品28袋。
鉴于案发时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造成了恶劣的舆论影响以及社会危害,对当事人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千元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