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总署消息,2022年5月27日,海关总署发布5条紧急预防性措施公告,涉及厄瓜多尔、秘鲁、缅甸、越南、俄罗斯和韩国6个国家。据了解,共有23批次产品的外包装、内包装和集装箱内壁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厄瓜多尔
因从进口自厄瓜多尔1批次冻南美白虾的1个内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厄瓜多尔水产品生产企业Sociedad Nacional de Galápagos C.A. SONGA(注册编号为56)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2022年6月23日。
秘鲁
因从进口自秘鲁4批次冻南美白虾的10个外包装样本和1个集装箱内壁样本,1批次冻鱿鱼的2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秘鲁水产品生产企业企业ConGELADOS Y FRESCOS S.A.C.(注册编号为P055-COR-CNFE)和 PERUVIAN SEA FOOD S.A.(注册编号为P166-PAI-PRSA)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2022年6月2日;暂停接受秘鲁水产品生产企业企业CORPORACION REFRIGERADOS INY S.A.C.(注册编号为P015–CRU-CRRF)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2022年6月23日。
缅甸
因从进口自缅甸1批次冻干虾仁的2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缅甸水产品生产企业Myat Annawar Aung Co.,Ltd(在华注册编号为CMMR18PP1810010048)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2022年6月2日。
越南
因从进口自越南7批次冻巴沙鱼的7个外包装样本,2批次冻剥皮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2批次冻南美白虾虾仁的3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越南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分别DL 709、DL 457、DL 371、DL 775、DL 676)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2022年6月2日;暂停接受越南4家水产品生产企业(注册编号为DL 791、DL 68、DL 367、DL 07)的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2022年6月23日。
俄罗斯和韩国
由俄罗斯渔船捕捞、经韩国储存的1批次冻狭鳕鱼、1批次冻真鳕鱼和直接进口自俄罗斯的3批次冻真鳕鱼计6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上述货物涉及的俄罗斯5艘渔船(注册编号分别为CH-16Q、СН-403、СН-75P、CH-86N、CH-63B)、2家冷库(注册编号分别为СН-48P、CH-93N)和韩国1家企业(注册编为KP-029)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至2022年6月2日;暂停接受俄罗斯1家企业(注册编号为CH-35H)产品进口申报4周,至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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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对秘鲁3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4批次冻南美白虾,1批次冻鱿鱼)
海关总署对缅甸1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1批次冻干虾仁)
海关总署对越南9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7批次冻巴沙鱼,2批次冻剥皮鱼,2批次冻南美白虾虾仁)
海关总署对俄罗斯6艘渔船、2家冷库和韩国1家冷库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