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融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融水县某中心小学反映,称学校附近一购物中心销售酒给该校5年级的学生(未成年人),被值班老师发现,希望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接到学校反映后,融水县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购物中心向未成年销售酒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现场询问该购物中心负责人和相关销售员,查看当天监控视频录像,并向学校值班老师了解具体情况。
经查实,该购物中心确实存在在未查验任何身份证件的情况下,向学生(未成年人)销售酒(梦幻新动力®苏打酒)的违法事实。当天销售酒给学生的销售员表示,因为自己业务不熟,误认为梦幻新动力®苏打酒是普通饮料,才销售给学生,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意识到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严重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融水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购物中心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购物中心立即改正上述行为,将持续跟进其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