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海产品  保健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爱沙尼亚修订水产品有关法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10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2022年5月6日,爱沙尼亚农村事务部发布2022年第23号条例,修订了2015年第5号关于水产品的相关条例,于2022年5月20日生效。
  2022年5月6日,爱沙尼亚农村事务部发布2022年第23号条例,修订了2015年第5号关于水产品的相关条例,于2022年5月20日生效。主要修订内容包括:(1)修订了捕捞和养殖水产品名称清单附件,包括东方真鳊(Abramisbrama)、西伯利亚鲟(Acipenserbaerii)等442种水产品学名及对应的爱沙尼亚语名称;(2)附件所列水产品在零售的情况下,标签应标注该附件中所指定物种的爱沙尼亚语名称及其学名,从渔船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少量水产品不适用;(3)该修订生效前按原法规附件清单标注的水产品,可继续销售至产品保质期结束。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