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市场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管局聚焦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针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重拳出手、严厉查处,全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市场监管局现对一批典型案件给予曝光。
案例一:丹东市振兴区申佳生鲜超市(金宝生鲜超市富贵山庄店)涉嫌哄抬价格和不明码标价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丹东市振兴区申佳生鲜超市(金宝生鲜超市富贵山庄店)涉嫌在4月27日到28日间,以198元的价格销售蔬菜水果套餐。经查,该套餐所含蔬菜水果的进销差价率高于疫情前7日内该超市同种商品的进销差价率,加价率同比上涨2.3倍。同时,该超市在进行套餐销售时,未按规定对套餐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只标示套餐总价格。该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关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二:丹东市元宝区鑫冠杰超市涉嫌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和不明码标价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元宝区鑫冠杰超市涉嫌从4月26日起,以90元、130元、160元、200元等不同价位生鲜大礼包和单品销售的形式,通过微信等进行销售。经查,上述大礼包和单品销售的进销差价率为45%-83%不等,均高于疫情前7日内该超市同种商品的进销差价率,个别进销差价率同比疫情前翻倍。同时,该超市在进行大礼包销售时,未按规定对大礼包商品进行明码标价,只标示大礼包总价格。该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关于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有关规定,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案例三:元宝区鹏晶飞水果大卖场涉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水果卖场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等形式销售水果,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不告知顾客水果单价和重量,笼统的以总价进行销售。该超市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政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同时,该当事人涉嫌未获得区防疫指挥部许可,违规销售。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水果大卖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违规经营活动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对于我局执法中发现的上述问题,各被检单位都积极主动的进行了整改。丹东市振兴区申佳生鲜超市(金宝生鲜超市富贵山庄店)于检查当天即开始向27日-28日购买198元套餐的市民进行补偿(补偿20枚鸡蛋和2斤猪肉)。该超市同时已对所有套餐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严格按照价格政策法规执行。丹东市元宝区鑫冠杰超市也按疫情前的进销差价率水平对所有在售大礼包产品价格进行了调整,承诺将向广大市民提供质优价廉的优质产品。元宝区鹏晶飞水果大卖场依照防疫要求已停止营业,承诺将在疫情后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自觉守法诚信经营,共同维护价格秩序。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在消费时注意索取并留存购物票据和现场照片,如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