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中文网4月23日电,税务管理司消息,日前,商贸部发布了第5/2022号通令,再次将1131类商品列入监管名单,其中包括进口酵母、综合食品、动物粮食、肥皂原料及化学用品。自5月1日起,进口监管名单商品需要提前办理进口许可证,按照国际HS编码税则号缴纳相应税款。消息显示,此次已经是商贸部第三次公布进口需要申办许可证的商品清单。此前,除了综合食品类、日用品及化学品外,此次被列为进口监管名单的1131类商品中,还包括纺织面料、染料、马达、发电机等进口产品。依据2017年缅甸关税(Customstariffofmyanmar)规定,进口商人须依据HS.code10digit为536类商品或1131类商品办理进口所需许可证。2021年开始,电器、食品类、化妆品、日用品、纸制品及建材相关产品,被列为进口监管名单,进口商人在进口时需要提前办理进口许可证。据悉,为了顺利重启救助疫情后的经济,保障国家进出口贸易有序开展,缅甸商贸部多次发布新的进口监管产品名单,无论是通过海运、空运还是陆运,进口监管名单内的商品都需要提前办理许可证。此外,由于进口企业、商人无视进出口规定,在货物运抵码头后才申请进口许可证,被商贸部点名提醒。4月4日起,贸易管理司不再为已经运抵境内码头的商品办理许可证。为了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企业及商人须在商品装船前提前申请进口许可证,如若再次有企业或商人违规被发现,将被依法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