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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戴口罩被罚1000元!福州市再次顶格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4-07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连日来,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检查,大力宣传《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但检查中仍发现部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对此,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毫不手软,严肃查处。4月4日,闽侯县善品天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因员工未规范佩戴口罩,接到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千元“罚单”,这是闽侯县首例、福州市第二例顶格处罚的口罩案件。
  连日来,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检查,大力宣传《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但检查中仍发现部分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未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未规范佩戴口罩。对此,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毫不手软,严肃查处。4月4日,闽侯县善品天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就因员工未规范佩戴口罩,接到了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千元“罚单”,这是闽侯县首例、福州市第二例顶格处罚的口罩案件。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规定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成为法定义务。疫情期间,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防控需要。
 
  自疫情发生以来,福州市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助力做好餐饮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执法人员采取突击检查、联合执法、夜巡执法等方式,不断保持高压态势,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截止目前,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就未规范佩戴口罩问题立案查处92起,配合乡镇政府对127家未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的餐饮店予以停业整顿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再次提醒:请广大餐饮从业者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尊重防疫工作人员,大家携手,共同努力,早日打赢新冠肺炎疫情这场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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