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做好疫情“外防输入”工作,元月份以来,晋江市梅岭街道市场监管所集中执法力量,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专项执法检查,查处3起未及时上传进口冷链食品信息案件。
检查中,晋江市梅岭豪泉水果店采购越南进口银火龙果、晋江市匠艺餐饮有限公司购入俄罗斯冻北极甜虾、晋江市梅岭韩悦餐饮店购入阿根廷去骨牛板腱能提供批次产品的检疫报告、通关单、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出仓证明及供货商资质和进货票据,但查询泉州市食品安全追溯平台,以上产品均未按要求及时上传食品安全追溯信息,梅岭街道市场监管所予以严肃查处。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
相关市场经营者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按要求提前申报,按照批次索取和留存“四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按照规定及时上传“一品一码”信息系统。日常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各项疫情管控措施,有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包括仓管、搬运、加工、制作等人员)均要列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频率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和疫苗“应种尽种”。对未落实相关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