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茶叶及相关制品、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糖果制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5大类食品27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蔬菜制品、水产制品和保健食品等6大类食品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非法添加物质、有机污染物污染、兽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江苏、浙江、江西、河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非食用物质等问题
(一)淘宝网云强食品店(经营者为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云强商行)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香港特别行政区中西区永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代理的泰国JGLL精葛拉力速溶咖啡固体饮料(原产国:泰国),检出的药物成份西地那非,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北京康乐一生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轩生堂牌四怀糖脂安胶囊,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出的药物成份麻黄碱、伪麻黄碱、甲基麻黄碱,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河南省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一笑堂大药房销售的、标称江西安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千彩堂牌俏俏胶囊,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检出的咖啡因成份,违反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江西安顺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
海南省三亚胜利时代商业城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海烤鱼片,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心想来百货超市销售的、来自江苏省连云港市洪庄村(供应商:张青飞)的鲜鸡蛋,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田阳区福润超市销售的、来自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广兴食品有限公司的黄花菜,经重庆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广兴食品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广西市场监管局核实后,认可其提出的真实性异议,确认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实际是由百色市田阳区福润超市从南宁市永顺干杂经营部散装购进并自行分装后销售的。
(二)京东冠蓝(湖南)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湖南冠蓝贸易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小徐瓜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脆椒萝卜(酱腌菜),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小徐瓜瓜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隆安县戴玉朱包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海关技术中心。
(二)天津市津南区粮星快餐店加工自制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西地那非
西地那非是一种处方药,商品名为"万艾可",用于治疗男性功能障碍。食用含有西地那非的食品,可能存在头痛、潮红、消化不良、鼻塞及视觉异常等不良反应,在没有医生指导的情况下食用会对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饮料中检出西地那非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经营企业为了谋取经济利益,达到产品暗示的效果而违法添加。
二、麻黄碱
麻黄碱又称左旋麻黄碱、麻黄素,是一种生物碱,被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同时也属于国际奥委会严格禁止的兴奋剂。临床用于预防支气管哮喘发作和轻症的治疗,消除鼻黏膜充血所引起的鼻塞等。长期或大量食用检出麻黄碱的食品,可能出现震颤、焦虑、失眠、头痛、心悸等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保健食品中检出麻黄碱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谋取经济利益,盲目追求疗效,非法添加到保健食品中。
三、伪麻黄碱
伪麻黄碱是一种生物碱,被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同时也属于国际奥委会严格禁止的兴奋剂。临床上常用于减轻感冒、过敏性鼻炎、鼻炎及鼻窦炎引起的鼻充血症状。长期或大量食用检出伪麻黄碱的食品,可能出现中枢神经兴奋、失眠、头痛等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保健食品中检出伪麻黄碱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谋取经济利益,盲目追求疗效,非法添加到保健食品中。
四、甲基麻黄碱
甲基麻黄碱是一种生物碱,被列为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同时也属于国际奥委会严格禁止的兴奋剂。临床上常用于治疗支气管哮喘、过敏反应、感冒咳嗽等。长期或大量食用检出甲基麻黄碱的食品,可能出现头痛、头晕、心悸等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保健食品中检出甲基麻黄碱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谋取经济利益,盲目追求疗效,非法添加到保健食品中。
五、咖啡因
咖啡因又称咖啡碱,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咖啡因具有提神、醒脑等刺激中枢神经系统的作用,长期或大量食用咖啡因可能会产生影响睡眠等问题。《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中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保健食品中检出咖啡因的原因,可能是与含咖啡因的产品共用生产线,也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违规添加。
六、N-二甲基亚硝胺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腐败所致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七、恩诺沙星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的产蛋期禁用(鲜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恩诺沙星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恩诺沙星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八、铅(以Pb计)
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长期食用铅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铅(以Pb计)在新鲜蔬菜(芸薹类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薯类除外)中的限量值为0.1mg/kg,干制品中污染物限量以相应新鲜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蔬菜干制品、酱腌菜中铅(以Pb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蔬菜原料中铅含量超标,也可能是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中的铅迁移带入。
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较多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经营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