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有效解决当前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2020年11月,南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阶段性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344件,查扣违法食品0.64吨,罚没金额230余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11万元。
一 突出线索排查,强化纵向深挖
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以来,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加强案源线索管理,重点针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农村节日市场、展销会、庙会等人群聚集的食品经营场,对小餐馆、小超市等进行检查,坚决贯彻“四个最严”的要求,严格执行“案件一查到底,责任落实到人”执法原则。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344件,查扣违法食品0.64吨,罚没金额230余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员罚款5.11万元。
二 突出重点查处,力求打击实效
对涉案金额较大,影响面较广的违法案件,组织精干力量紧盯不放,全力查处。强化案件督办力度,对重大案件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加强上下协调,确保惩处到位。专项执法行动期间,立案惩处生产经营过期食品违法案件159件,“两超一非”违法案件24件,生产经营劣质食品违法案件9件,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违法案件8件。通过立案一批、查处一批、打击一批,对农村食品违法行为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三 突出部门联动,深化管理整治
市局机关在深化系统内部纵横协作配合的基础上,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主要作用,与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联合发文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做到信息共享、线索流畅,及时转递相应职能部门的立案查处工作。同时,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三部门的联动配合,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做好“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的案件数据对接。据统计,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向公安系统移送案件4件,有效打击农村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能,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正面引导群众参与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专项执法行动。一是重点关注元旦、春节、3.15等重点时间节点,通过官网、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途径,以发布典型案例、公开销毁违法食品等形式宣传专项执法行动成果,增强农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注;二是开展“打击侵权假冒商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进乡村活动,通过实物讲解,现场指导农村群众如何辨识假冒伪劣商品、解答群众疑惑,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三是组织召开农村食品经营者和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强化农村食品经营批发配送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台账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