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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食安示范城 | 泸州建立食品经营“红黑榜”发挥社会监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23  来源:泸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1年以来,泸州市局在开展“逢十查餐厅”“周四查市场”“进货查验专项行动”、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行动等过程中,建立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红黑榜”通过市局官方微信、微博、网站、抖音等平台予以公开发布,运用信息公开手段,激励与震慑双管齐下,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021年以来,泸州市局在开展“逢十查餐厅”“周四查市场”“进货查验专项行动”、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行动等过程中,建立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红黑榜”通过市局官方微信、微博、网站、抖音等平台予以公开发布,运用信息公开手段,激励与震慑双管齐下,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建立每月、每季定期发布机制。根据各区县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每季度选择14家食品经营单位(7家餐饮单位、7家食品销售单位)作为当季“红榜”单位予以肯定,每月分别将存在问题隐患的14家餐饮单位、14家食品销售作为当月“黑榜”单位予以曝光,并要求属地区县市场监管局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工作,于次月公开整改工作情况。
 
  确保公开内容“有理有据”。要求各区县在报送“红榜”“黑榜”名单时,要一并报送食品经营单位名称、地址、上榜理由(或曝光理由),每家食品经营单位至少附上两张佐证照片证明现场检查情况(或整改完成情况);相关信息、均公开发布。
 
  充分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共治的积极性。每期食品安全“红黑榜”发布后,均被泸州当地媒体转载,群众关注度高。自建立食品安全“红黑榜”以来,每期浏览量均达上万人次,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积极性,引导群众“用脚投票”,汰劣存优,有利于食品流通与餐饮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敢于“亮丑”在食品经营行业中反响热烈。公开发布食品经营环节“红黑榜”的模式,既树立了一批正面典型激励食品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又通过曝光手段倒逼“黑榜”单位落实整改,并震慑了一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经营户自查整改提升。许多食品经营户均反映,比起罚款,他们还害怕被曝光。截至11月15日,泸州已发布“红黑榜”共17期,肯定了35家“红榜”单位;曝光了168家“黑榜单位”,其中17家“黑榜”单位被立案查处,均按要求督促整改。
 
  下一步,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按照省局工作部署,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检查、抽检、处罚、宣教等工作有力结合,持续抓好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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