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南、海南、重庆、四川、甘肃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有机污染物污染问题
天猫安密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温州安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香海黄鱼酥(海苔味),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浙江香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淘宝网汇吃六味魔方(经营者为四川六味魔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富源老开元米粉(肥肠笋子味),经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川省绵阳康富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二)天猫贵儒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花蜜(波美度≥42°),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霉菌计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确认该批次野山花蜜实际是山东省临沂市蒙阴县蜂之房食品有限公司假冒山东省归农养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认可提出的真实性异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召回不合格的假冒产品,并没收违法所得864元,罚款9.9万元。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吉林省长春欧亚商业连锁欧亚五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粮油批发市场(供应商:韩文军蔬菜批发)的新民豇豆,其中氧乐果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甘肃省兰州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西固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甘肃康源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陇椒(螺丝椒),其中啶虫脒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海南省海口琼山叶波大润发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聚湘缘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谷物蛋,其中氟苯尼考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海南省海口琼山文坛路加佳旺日用百货商行销售的、来自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新埠岛海鲜大世界(供应商:李文军)的冰鲜罗非鱼,其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淘宝网渝味大嘴巴(经营者为重庆市綦江区代凌玲电子商务服务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厨爽麻油调味品厂出品的食用植物调和油,经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检验发现,其中乙基麦芽酚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厨爽麻油调味品厂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重庆市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二)天津津南区慧慧早点铺加工自制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海关技术中心。
(三)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七里河镇张月云小吃部加工自制的油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
(四)淘宝网东北绿野富硒特产店(经营者为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兴镇绿野食品商店)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天意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粉条,经吉林省食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天意薯业有限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后,确认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潘丽娜粉条商店自行分装后销售的该批次马铃薯粉条,不是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天意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认可提出的真实性异议。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召回不合格假冒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6.5万元。
六、食品添加剂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四元桥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市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祖名臭豆腐(麻辣味),经中轻食品检验认证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浙江省杭州市祖名豆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判定依据提出异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七、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天猫馋来香旗舰店(经营者为河南复多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张瑞波麻花加工小作坊生产的贡麻花(油炸糕点),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11月12日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N-二甲基亚硝胺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原料不新鲜所致或加工过程中污染所致。
二、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规定,方便米粉(米线)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方便米粉(米线)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三、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方便面》(GB 17400—2015)中规定,方便米粉(米线)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2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CFU/g。方便米粉(米线)中大肠菌群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人员、工器具等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是灭菌工艺灭菌不彻底导致的。
四、霉菌
霉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数是指食品检样经过处理,在一定条件下培养后,计数所得1g或1mL检样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数。如果食品中的霉菌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可能产生霉菌毒素;长期食用霉菌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蜂蜜》(GB 14963—2011)中规定,蜂蜜中霉菌计数最大限量值为200CFU/g。蜂蜜中霉菌计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五、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一种兽医专用酰胺醇类广谱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长期食用检出氟苯尼考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氟苯尼考在家禽的产蛋期禁用(鲜蛋中不得检出)。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氟苯尼考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六、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其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可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鱼的皮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淡水鱼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而违规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七、氧乐果
氧乐果是一种广谱高效的内吸性有机磷农药,有良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豇豆中氧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违规使用。
八、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啶虫脒在茄果类蔬菜(番茄、茄子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辣椒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而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九、乙基麦芽酚
乙基麦芽酚是一种香味改良剂、增香剂,对食品中原有的香味调和、改善和增效具有显着效果,是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食品用合成香料。长期大量食用乙基麦芽酚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头痛、恶心、呕吐、呼吸困难,严重时会造成肝脏损伤、骨骼和关节提前脆变。《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食用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的原因,可能是生产经营者为达到以次充好的目的,在具有特殊香味的植物油脂中违规添加所致。
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出标准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油炸面制品、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出标准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控制好含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复配食品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还可能是厂家使用了受环境影响含有较高铝含量的原料。
十一、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是食品生产中常用防腐剂之一,可有效抑制枯草杆菌、马铃薯杆菌和细菌,对酵母的生长基本无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豆类制品的最大使用量为2.5g/kg。该批次产品中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的检测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但是由于其包装标签明示“本品不添加任何防腐剂”,所以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该产品中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与生产企业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第3.4条规定“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理解不足有关,其产品标签信息未能真实、准确反映食品实际情况。
十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糕点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