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奶粉  烟台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欧盟拟制订有机农业与贸易产品实施细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海关总署
核心提示:2021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Ares(2021)6482497号咨询文件,拟制订有机农业与贸易产品实施细则,更新(EU)2018/848和(EC)No834/2007向欧盟出口有机产品的名单、第三国管制当局和认证机构名单。
   2021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网站发布Ares(2021)6482497号咨询文件,拟制订有机农业与贸易产品实施细则,更新(EU)2018/848和(EC)No834/2007向欧盟出口有机产品的名单、第三国管制当局和认证机构名单,具体内容如下:
 
  (1)相关国家该产品符合要求,则产品可以作为有机产品在联盟内投放市场,进口时需由主管当局或确认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检查证书确认这种合规性;
 
  (2)该规定2026年12月31日到期,确认日期之前根据贸易协定顺利过渡到承认计划,第三国继续确保其有机生产和控制规则与生效的欧盟规则对等,并且符合所有要求;
 
  (3)公布最新认可的第三国产品名单及第三国管制当局和认证机构名单。
 
  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2021年11月18日。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