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3大类食品33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肉制品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3大类食品8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重a金属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等。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总局已责成北京、天津、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山东、河南、湖北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马家堡店销售的、标称北京二商肉类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烤肠(香辣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天津滨海新区高新区洪利升达食品销售店销售的鸡蛋,其中地美硝唑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善园南门里牛肉店销售的牛肉,其中克伦特罗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秦宝东蔬菜批发店销售的、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友谊蔬菜批发市场的豇豆,其中啶虫脒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
(四)山东省济南槐荫双才旺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来自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姚锋的豇豆,其中灭蝇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闽港海鲜行销售的虾蛄(别名:皮皮虾),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二)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察院前农贸市场罗洪蔬菜经营部销售的、来自浙江省杭州蔬菜批发交易市场6858号摊位的茄子,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吉林永辉超市有限公司长春宽城万达店销售的、标称安徽真心食品有限公司授权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瓜子,经长春海关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龙江真心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特此通告。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8月23日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一、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熏煮香肠火腿制品中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二、地美硝唑
地美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原虫药,可用于治疗禽组织滴虫病等。长期大量食用检出地美硝唑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引起平衡失调以及肝肾功能损伤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美硝唑为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的兽药。鸡蛋中检出地美硝唑的原因,可能是用药治疗蛋鸡疾病导致地美硝唑在其体内残留,进而传递至鸡蛋中。
三、克伦特罗
克伦特罗属于β-兴奋剂类药物,可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提高瘦肉率和增重,因此被称为“瘦肉精”。长期食用检出克伦特罗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引起人体四肢、面、颈部骨骼肌震颤及心悸、心动过速、乏力、头痛、恶心、呼吸困难等。《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整顿办函〔2010〕50号)中规定,β-兴奋剂类药物(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为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牛肉中检出克伦特罗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提高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而违规使用。
四、啶虫脒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啶虫脒在荚可食豆类蔬菜(食荚豌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4mg/kg。豇豆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五、灭蝇胺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六、镉(以Cd计)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限量值为0.05mg/kg;在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限量值为0.5mg/kg。茄子、海水虾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七、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中熟制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也可能与产品在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