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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批准从日本进口活牡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03
核心提示:2021年8月3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 已批准从日本福冈县和广岛县进口活牡蛎。
     2021年8月3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 已批准从日本福冈县和广岛县进口活牡蛎。
 
  进口的每批货物必须附有出口国或地区有关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
 
  活牡蛎出口要求:
 
  a)活牡蛎只允许从有国家贝类卫生计划的国家或地区出口(NSSP)。
 
  b)NSSP应包括以下细节:
 
  i)收集水的分类
 
  ii)在这些收获区域的监测计划和测试计划
 
  iii)检测到病原体时的控制或应急计划,例如,从收集和召回计划/程序中关闭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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